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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采购招标中心简介


2007年6月14日,学校下文正式设置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月29日,下文任命中心负责人;7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招投标管理中心的方案》,中心正式成立和开始运作。现名为采购招标中心。

(一)根据《五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采购招标中心负责以下的采购工作:

预算金额为3万元及以上或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政策规定情形内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招标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金额、性质等情况,依法选择实施形式。

1、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2、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招标中心组织采购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三)属于招标中心组织采购的项目,采购招标中心按以下程序完成采购工作:

1、按相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优先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2、编制采购文件。

3、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4、接受供应商报名、投标响应。

5、抽取专家,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编写评审报告。

6、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7、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整理采购资料,资料移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