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7日 点击:[]
1.完成结题的横向项目(提供结题证明或者合同有效期满一年后且甲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视同已结题)或在项目中期得到委托方书面确认通过的横向项目,从2024年12月开始,每月15日(若遇休息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固定横向项目绩效提取申报报送日期,各项目组须在结题后6个月内完成绩效申报。
2.相应表格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横向类”下载,须同时提交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导出的支出明细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材料要求请查看附件2)。
3.所填报的数据必须有据可查。填报的数据与实际不符的,申报当月批次不予受理,修改后在下一月度重新申报。
4.负责人应在申报当月提前将《申报表》及附件电子版、《申请表》纸质签字版一式一份送交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于当月报送日将纸质材料送交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kjc@wyu.edu.cn。
5. 《申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一致。
三、项目负责人在绩效提取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学院统一收集,学院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统一给出答复。
附件:1.五邑大学横向项目绩效提取申报表
2.五邑大学横向项目绩效提取申报填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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