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0日 点击:[]
根据《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江科〔2023〕43号 JMBG2023011)要求,项目应在合同执行期内提出有关变更申请,获批后生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项目变更管理”模块,可对项目组成员、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等提出变更申请。
2. 单位审核:
学院、学校、江门市科技局的系统管理员根据系统项目变更申请情况依次进行审核。
在江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待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系统下载《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变更审批表》,打印一式两份,经学院盖章后,送至科技处办理盖章,一份交江门市科技局存档,另一份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附件材料一并上传至系统,等待结题验收材料审核。
3.其他:
项目负责人的变更,需要依托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原项目负责人退休、离职等证明材料;
(2)原项目负责人及拟变更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方面的情况对比说明(包含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科研论文及项目承担情况);
(3)拟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科研水平(论文、项目等)证明材料,在职证明及近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以上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至科技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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