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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申请办理流程

2025年01月15日 点击:[]

(本指引适用于申请教授、博士、年薪制人才、柔性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


一、新引进人才报到后,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处)确认可申请的科研启动项目类型(包含教授、博士、年薪制人才、柔性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等)及经费金额,仔细阅读《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填报须知》(见本页附件),填写《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博士、教授、年薪制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盖章审批表》,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注:申请书和审批表模板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其他类”下载)

二、学院审核步骤1所述的《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内容无误,则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在审批表上签字(无须盖章),由学院统一将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审核。

三、科技处审核无误并用印后,通知学院取回一份《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由学院返回给项目负责人。

四、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单独报送。

五、本流程发布之日起,仅接受学院针对《五邑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申请填报须知》中未作出明确指示的其他问题咨询。问题咨询请以书面形式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在接收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六、科技处按季度组织立项,根据《五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当年预算实际情况安排经费下拨。

具体拨付方式如下:

120242月前全职引进的教师,学校一次性下拨科研启动经费;

220242月后全职引进的教师,学校分期下拨科研启动经费,首期下拨总金额的60%;非年薪制教师在立项后第二年下拨总金额的40%,年薪制教师根据党委教师工作部的中期考核结果通知下拨总金额的40%

柔性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学校按照4:3:3分三年下拨;

有特殊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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