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 点击:[]
(本指引适用于将专利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1.项目负责人参考《五邑大学技术转让合同填报须知》,完成《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2024年版)》或《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2024年版)》合同初稿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注:成果转让/许可涉及多方交易的(如:专利有2个以上专利权人,或皇家永利:独有专利转让给2个单位),填写《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2024年版)-三方协议》或《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2024年版)-三方协议》。合同模板原则上使用科技处制定模板或委托方制定模板。本流程涉及材料均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横向类”对应合同类别中下载,模板内红色字体内容为填写示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2.学院审核步骤1所述的合同初稿,内容无误,则在《五邑大学横向科研合同审核表》(自科版)及《五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签字盖章,形成电子PDF版本,由学院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核。
报送电子版材料分两种情况:
(1)常规申请材料包括:《五邑大学横向科研合同审核表》(自科版)、《五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步骤1所述的合同初稿、《知情同意函》、《无关联交易承诺书》。
(2)出现以下情况,需另外补充材料:1.项目成员与合作方存在关联关系,需提供有资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需提交《无关联交易承诺书》。2.成果与外单位共同拥有的,如事前约定收益分配比例的,请提供相关协议,如未约定比例的,填写《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协议》。
3.科技处审核无误后,在校园网公示15个自然日,公示结束通知学院报送纸质版进行线下用印。
4.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单独报送。
5.本流程发布之日起,仅接受学院科研秘书针对《五邑大学横向合同填报须知》中未作出明确指示的其他问题咨询。问题咨询请以书面形式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在接收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合同各方盖章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正本交由学院,并统一报送科技处存档。
7.项目负责人应在完成专利权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8.合同经费到账后,由财务处及科技处办理入账、收益公示及减税手续,项目负责人无须告知或提交汇款凭证至科技处。
9.项目负责人如需开具发票或往来收据,请自行联系财务处办理。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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