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报告,并由学校向中心申请补发,逾期不予受理。如毕业生参加就业时需要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中心核实相关情况后出具有关信息证明。请遗失报到证的毕业生带上以下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1.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申请表;
2.毕业证复印件。
领取时间:申请月份的月底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因派遣证明不能当场开具,请毕业生在下个月月底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