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政法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作者:左红容时间:2024-02-29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考勤管理,规范请假申请手续,政法学院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请假流程

(一)如遇上课、实习、社会实践、军训等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辅导员说明并提出请假,批准后向任课老师出示请假审批表复印件。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联系辅导员,待辅导员同意后再联系任课老师请假,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超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

(二)请假一天之内的,由辅导员老师批准(北主楼14楼1407室);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由家长致电辅导员确认,待辅导员同意后交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北主楼1410室);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待辅导员同意后交由教务处长批准(南主楼640室);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四周以内的待辅导员同意后交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三)学生在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的单位实习时,如学生需请假半天,需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后,再经实习单位负责的部门(人)同意,方可履行请假,否则当旷课处理。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根据以上第二条执行。

(四)每学期学生原则上请假不能超过四周。

二、请假适用范围

(一)学生因生病请假,须提交病历证明(校医或者校外医院医生证明、病历本、医药收费单),事假、公假(参加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须提前一天提交有关证明。

(二)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结婚请假者原则上只允许请假一天,其他亲属或者朋友结婚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家长致电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决定是否给予请假。

(三)因考驾照请假者,需提供驾校证明或考试报名记录并提前三天以上向辅导员提出请假,不得事后请假。

三、请假申请事项

(一)请假三天以内的,需要填写三份请假表:一份学生本人持有,一份交副班长,另一份交辅导员老师。

(二)请假三天以上的,需要填写四份请假表:一份学生本人持有,一份交副班长,一份是辅导员老师持有,一份是教务处持有。

(三)请假审批表自行到政法学院网站下载:学院网站-常用下载-学生用表-五邑大学请假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提交的必须是纸质版。

  (四)请假者若因遇到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同学,可提前与辅导员老师电话联系,返校后再递交请假表予以补假。

(五)所有请假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撤销请假,并严肃处理。同时,副班长必须认真对待班级考勤工作,不得包庇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每周周五按时递交班级考勤表。

(六)学生注册:因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回校注册的同学,须提前一天以上与辅导员老师或班导师联系。返校后再递交请假表予以补假。

四、附则

本制度适用于政法学院学生,由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政法学院

2019年3月8日


上一篇: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审核规则
下一篇:五邑大学政法学院皇家永利教职员工请假的规定

联系电话: (0750)3296515   学院邮箱:wyuzfxy2022@126.com

版权所有:五邑大学政法学院    粤ICP备15096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