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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23-04-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皇家永利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研〔2014〕5号)、《皇家永利印发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科〔2009〕35号)、《皇家永利印发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学位办〔2009〕35号)、《皇家永利印发〈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科函〔2009〕16号)、《皇家永利印发〈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研函〔2010〕21号)精神,落实《五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规划》,深入实施皇家永利: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规范有关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等。

第二章  项目组织、申报与评审

第三条  研究生学术论坛:
      (一)论坛宗旨:举办论坛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正确的原则和导向,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学术自由的方针,以“启迪智慧、激发兴趣、激励创新”为宗旨,以强化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为目的。通过论坛的举办,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成果与创新思维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的指导与咨询作用,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启发研究生的科学思维,培育创新文化,形成鼓励创新、争先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和氛围,营造良好的创新学术环境。激发广大研究生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刻苦钻研的治学作风和注重交流与合作的团队意识,增强广大研究生参与知识和技术创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论坛主题:论坛活动一般是全校综合性的或围绕某个一级学科进行。论坛主题及学科的选择,应是承办学院的优势学科,并紧紧结合五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注重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

(三)论坛内容:以研究生学术论文交流、学术问题研讨、专题报告、学术讲座以及科技创新成果与创新文化展示为主要形式,就本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和科学技术问题,进行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邀请有关专家与会指导、作专题报告,对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进行现场学术点评与咨询。

(四)论坛对象:论坛主要面向校内研究生,参会交流的研究生学术论文应符合论坛主题要求,经论坛学术委员会筛选同意后即可参会交流。论坛可邀请部分省内高校、科研单位提供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的优秀研究生参加交流。

(五)论坛组织:论坛由学院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承办单位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积极发挥研究生在论坛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和有关专家的学术指导与咨询作用,保证论坛质量与成效。

论坛应设立论坛组织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论坛组织委员会负责论坛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人、承办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学院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论坛的总策划和方案的总体设计、论文编辑出版等各项筹备工作,以及论坛期间报告会、讲座、参观、活动安排、论坛宣传、报道等各项组织和实施工作。论坛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的校内外相关学科同行专家组成,负责论文的遴选、评审及学术论文报告交流的点评与学术咨询工作。论坛学术委员会成员由承办学院推荐,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开展活动。

论坛于每年11月举办,论坛承办学院应于当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处,于9月向校内外发出会议通知,征集研究生学术论文,组织论坛学术委员会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编制论坛论文集。

(六)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加论坛活动,激励创新热情,每期论坛评选优秀学术论文并予以表彰奖励。论坛设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由论坛学术委员会评选,以研究生处与论坛学术委员会名义(论坛学术委员会由承办学院代章)共同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并优先推荐《五邑大学学报》录用出版。

(七)论坛宣传工作:论坛承办学院应在本学院网站建立专题网页,及时发布论坛有关信息,做好论坛宣传组织工作;应积极利用学校宣传媒体、江门市有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导论坛的有关活动和成效,在学校、五邑地区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教育舆论氛围。

(八)论坛总结:论坛承办学院须在论坛活动结束半个月内,向研究生处提交论坛总结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内容包括:

1.论坛总结一份,含论坛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

2.获奖优秀研究生学术论文名单与论文题目,以及研究生学术论文及学术报告集各一册;

3.论坛经费开支情况,特别是财政资助经费的开支明细报告;

4.论坛活动相关图片、会议资料等一套。

第四条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一)立项目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推动皇家永利: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

(二)申请项目主持人条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且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三)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五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经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后,在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处。

(四)项目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公示、公布。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签署实名向研究生处提出异议。

第五条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一)立项目的: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整合优质课程资源,力争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的示范性课程,全面提升皇家永利: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申报示范课程须符合的条件:

1.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

2.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3.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

4.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促进学生培养创新思维、提高科研实践能力、激发创造力成效明显,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综合素质提高成效明显。

5.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正常开展实验实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6.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7.课程教学效果好,研究生对本门课程满意度较高。

8.学院积极支持该课程建设与改革。

(三)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后,在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处。

(四)项目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公示、公布。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签署实名向研究生处提出异议。

第六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一)建立目的:充分利用高校与科技创新企业的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和开展以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新科技研发平台,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五邑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二)设置标准:

1.“示范基地”由具有硕士点的学院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也可以和多单位联合申报,以学院为主要责任主体。“示范基地”应设在学校以外的其他合作单位(以下称“合作单位”)。

2.“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层次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需要和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科研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企业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

3.学院须负责“示范基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与检查;“合作单位”应负责提供研究生在“示范基地”从事研究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并提供可培养及指导研究生的专门人员。

4.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与制度,并承担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

5.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申请:学院指定负责人如实填写《五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在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处。

(四)项目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申请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公示、公布。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签署实名向研究生处提出异议。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七条  研究生处组织对项目成果的审核、项目经费的拨付与具体管理工作,审查、公布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情况,备存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材料,组织重要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八条  学院组织本院教师申报项目,组织对本院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初选和汇总,组织对本单位获批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日常管理,并留存相关文档。

第九条  项目实施时间:研究生学术论坛以实际为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一般为1年,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一般为3年,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一般为3年。

第十条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主持人职责: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确保研究水平和质量;管理项目经费开支;按要求接受研究生处或所在学院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变更项目主持人,须经原主持人书面申请和新主持人签字同意、研究生处审批,未履行变更手续而变更项目主持人引起的事故责任由原负责人承担。

第十一条  经费管理: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绩效考核合格的项目,按期拨付建设经费。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首期划拨60%,中期检查后划拨40%;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费(包括打印、复印、印刷等)、小型会议费、计算机小型耗材费、课件开发制作费、论文发表费用、劳务费和咨询费(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20%)、其他相关费用(需说明用途);对项目主持人因正当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而被撤销或终止的项目,停止继续拨款,并收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学术论坛经费主要用于审稿、专家评审及讲座费、稿酬及奖金、会场布置费、论文集出版费、劳务费(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20%)。

第十二条  项目绩效考评: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各学院要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本单位项目的研究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召开研讨会或专题讨论会,解决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学校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反映。项目中期或结题时要向学院作专题汇报。学校将统一组织中期和结题考评会,中期考评不合格者将暂停下拨后期经费,结题验收不合格时将要求整改或停止,停止的项目经费由学校收回。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时须提出延期申请,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结题的,学校终止该项目,收回剩余经费,并取消项目主持人三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

第四章  成果结题验收

第十三条  项目鉴定和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完成,结题或验收结果提交研究生处。

第十四条  项目鉴定和结题方式及专家: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鉴定专家不少于5人,本学院外专家不少于2人,超过2/3的专家赞成,项目鉴定为“通过”。

第十五条  结题验收要求:经项目所在学院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所有立项的项目结题时都应提交项目申请书/评审书、项目研究主报告、中期检查表、成果鉴定书、成果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附件、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成果为软件开发的项目需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软件,成果为教材、工具书、专著或译著的项目应完成定稿。管理类项目需创设系列与项目相关的制度或改革措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前都应公开发表相关论文,至少在权威期刊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自立项建设起应逐步建立专门网站(网页),将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参考资料等上网,免费开放。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五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第十六条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验收通过,颁发“五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通过,颁发“五邑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证书;经审核批准的“示范基地”,将获“五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称号,悬挂研究生处统一制作的铭牌。

第五章  成果及应用

第十七条  各学院、研究生处充分利用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网络、报刊等媒体以及论文集等形式,建立优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渠道。对成果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并优先资助本类项目。研究生处积极推荐优秀成果申报省、国家级各类相关奖项。

第十八条  项目成果及完成情况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绩效考核范围,并纳入学校对校内二级教学单位考核范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下一条:广东省教育厅皇家永利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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