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及研究生遵照执行。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
(一)研究生教学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须于2月23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选课。
2.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自2月24日(第1周周一)起全面启动,所有课程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进行。
(二)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对本学院第1-2周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并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教学检查记录表》(见研究生处-下载中心-培养管理)。检查结束后,须于3月7日前将此表移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也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教学秩序抽查。
二、研究生成绩管理安排
(一)成绩登记
研究生任课教师最迟须于3月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的课程成绩,逾期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二)课程补/缓考
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学单位应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需补/缓考的研究生考试工作。对于首次修读考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准予1次补考,补考成绩仅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课程重修
请通知在校生及往届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个人培养计划严格审查自身学习情况(含理论性和实践性课程、学分等)。对于课程修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必须及时重修。重修研究生可于3月7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重修手续,如系统无法申请,可按要求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研究生处-下载中心-培养管理)。专业课重修交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办理,公共课重修由学院汇总审核后于3月7日前移交研究生处办理。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全面配合,将本通知内容转达至所有研究生及研究生任课教师,做好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工作,确保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保质、有序开展。
研究生处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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