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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之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2017-05-04 10:50   学生处

一、资助对象

1、户籍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

2、小学和初中均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三、资助周期

本专科就读期间。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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