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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学生活动宣传场所管理办法
出处:杜思莹    来源:   日期:2019/12/16 20:45:01    浏览次数:

(20219月修订)

为规范皇家永利:学生活动宣传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维护校园秩序,进一步推进皇家永利: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五邑大学校园宣传场所管理办法》及学生活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五邑大学学生活动宣传载体主要包括海报、摆摊等。

第二条 各项宣传活动的主体须为校内组织,活动内容须为学生活动,并通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律委、社联的审批,禁止个人或组织进行纯商业性质的宣传活动。

第三条 所有学生活动宣传必须按照校律委指定的位置开展宣传活动,不能擅自更换位置。

第四条 需要续期的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按照申请方式进行续期(发帖时需注明续期),续期宣传时间不能超过已申请时长的一半。

第五条 摆摊宣传不能涉及任何交易行为。

第六条 严禁在非宣传区域进行宣传活动。

第七条 未经学校党政办和党委宣传部批准,严禁采取本办法之外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第八条 谎报信息,直接记违规。

 

第二章  报

供学生活动的海报宣传橱窗有新白宫宿舍旁4个。海报宣传要求如下:

1.海报标准规格为0.8m(长)*0.6m(宽),海报尺寸必须符合标准规格,否则不予通过;

2.登录“学生活动宣传及外联审批系统”发帖申请,需将海报A4纸打印出来,由指导老师审阅并在A4上签名后拍照进行上传。如涉及第二课堂学分需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如涉及商家信息需上传银行进账单、商家营业执照、双方合同照片;社团海报申请,必须先经社联审批,再由校律委审批;

3.非外联海报必须提前3-7个工作日进入“学生活动宣传及外联审批系统”发帖申请;外联海报必须提前4-7个工作日发帖申请;

4.海报宣传时间为5,可续期一次,续期宣传不得超过已申请时间的一半;海报申请成功后于当天18时之后进行粘贴,相关组织必须于到期当天18时前自行回收;

5.海报应当使用透明胶进行粘贴。

 

 摊

第十条 供学生活动摆摊的区域包括青年广场及北区饭堂门前。摆摊宣传要求如下:  

1.摆摊申请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由校律委进行摊位安排;

2.登录“学生活动宣传及外联审批系统”发帖申请,上传附有负责老师签名的方案书照片。如涉及第二课堂学分需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如涉及商家信息需上传银行进账单、商家营业执照、双方合同照片;社团摆摊申请,必须先经社联审批,再由校律委审批;

3.各组织非外联摆摊宣传必须提前3-7个工作日到“学生活动宣传及外联审批系统”发帖申请;外联摆摊宣传必须提前5-7个工作日到“学生活动宣传及外联审批系统”发帖申请;经过审批及取得宣传许可证后即可摆摊宣传,每次摆摊申请不能超过2

4.若摆摊申请通过,相关组织需提前1-2个工作日于16:40-18:00前往校律委办公室活动中心304登记领取宣传许可证,并登记桌椅出街;

5.一个发帖申请默认为最多申请个摊位。未经批准,不得增加摊位数量且不得擅自更换摊位位置违者记违规处理

6.摆摊时间:青年广场、北区饭堂、活动中心门前均为11:00-13:30及16:00-18:00;

7.摆摊时须注意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用音箱,礼物互动礼品原则上需不可食用,违者记警告处理;

8.摆摊物品在摆摊地点过夜的,警告处理

9.纯商家摆摊宣传,必须经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10.各组织应当在摆摊当天18时前结束摆摊宣传活动并做好现场的卫生清洁工作

11.归还桌椅时乱摆桌椅,没有搬进仓库,记违规处理

12.18收摊记违规处理;

1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园所有摊位减半。

 

违规行为及处罚

第十 违规行为包括: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未按照指定地点、时间进行宣传;宣传实际情况与申请内容不一致;占道摆摊,阻碍交通;摆摊时大声喧哗、扰乱秩序,使用音箱等扩音设备,严重影响老师与学生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等现象;活动结束后,未及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回收宣传物品等。

第十 以上所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被登记在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 两次警升级成一次违规,每学期任意宣传形式违规累计达次,从该学期起,该学生组织连续两学期内不得开展该形式的宣传活动。

第十一学年内出现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次的学生组织,不得参加该年度的所有的集体评优。 

 

器材管理办法

第十宣传需用桌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16:40-18:00到校律委办公室进行登记出借,若无提前登记记违规一次。桌椅借出时间统一为10:40-11:20,桌椅归还时间为16:30-18:00。

第十 若使用厅室时需用桌椅,无须提前申请,在厅室开门时,即可借出桌椅;厅室关门时,需归还桌椅。 

 

十七  校律委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30—18:00,法定假期不值班,宣传申请要提前申请的天数不包含节假日。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律委相关工作人员,值地点在校律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4)。

十八 本条例于20219月重新修订,自20219月施行,本办法校团委负责解释 

 

 

(详情请见附件)

 

共青团五邑大学委员会
地址:五邑大学 学生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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