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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邑大党〔2021〕6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2.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要按照“评审办法”的申报要求,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按照附件4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于5月14日前将全部材料递交至所在单位申报材料审核小组。申报材料应真实、规范。

3.各单位于5月21日前完成申报人申报材料核查和申报资格审核,并对通过审核人员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应在校园网上公布公示地点、时间、材料内容等。

4.各单位职称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按照文件的要求,于5月2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附件4中所需填写的表格材料以及推荐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师工作部(师资处)。同时按照本单位推荐申报人涉及的一级学科,分别提交一份不超过800字的学科简介,对本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在省内高校同类学科中的地位,以及在校内各学科中的综合水平进行概述。学科简介作为推荐申报人代表性成果专家评议的参考材料。

5.学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查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师资处在校园网上公布审查通过申报人员名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接受教职工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查阅。

6.学校组织有关评审工作。

二、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业绩成果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不作为本次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

(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出站博士后在校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学校考核优秀者,可以申请认定为副高职称。但申请人只能在申请认定或申报评审中选择一个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各单位可参照《五邑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人发〔2015〕8号)有关要求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并按照按附件4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省外来粤人员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从省外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申报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职称确认工作与申报职称工作同时进行,各单位并按照附件4-7报送确认材料。

(4)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同时填报教学业绩综合评价相关材料,5月14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于5月28前将审核后的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材料提交到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三、其他有关要求

(1)推荐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推荐小组成员名单及公示情况于5月21日17:30前报教师工作部(师资处)备案。不具备成立申报材料审核小组和推荐小组的单位,申报人材料于5月14日17:30前报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2)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由学生处组织审核推荐;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审核推荐。

(3)评审收费: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查委员会的推荐申报人需按规定将评审费缴至财务处指定账户。评审收费标准按照《皇家永利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皇家永利调整职称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业绩成果鉴定费每人2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缴费时间另行安排)。

 

联系人:邓老师,3296077(6077);郑老师,3296133(6133);张老师,3296073(6073)

 

附件:1.皇家永利印发《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邑大党〔2021〕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3.其他相关文件

      4.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

 

 

教师工作部(师资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