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院实验室维持费的预算工作,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使维持费的投入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落实学校财务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维持费的使用范围
用于添置计划内实验教学过程中需消耗的材料、元件、器件、试剂、玻璃器皿、小工具、量具等低值易耗品以及维护、修理仪器设备所需的元件、材料。
实验维持费不能用于购置与实验教学无关的设备资产,更不允许挪作他用。
二、编制实验室运转经费预算
1.实验材料费:
实验材料是学院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各单位制定实际材料消耗预算,须按学科专业特点、学生规模、本年度物价指数、近三年使用和消耗平均额度、实验课程门数和时数等相关指标灵活配置。
2.维护、修理仪器设备所需的元件、材料费用
各单位制定维护维修预算,须按其设备分类、使用年限、使用效益、学生规模、本年度物价指数、近三年发生的平均额度、实验课程门数和时数等相关指标灵活配置,进行下学期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修理仪器设备所需的元件、材料费用经费预算。
三、相关要求
1.实验室维持费预算编制工作是学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院预算编制质量,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2.各单位负责人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对立项依据不充分、内容不详实、测算过程不详细、绩效目标不明确、采购清单不具体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立项。
3.上报纸质文档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3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南主楼627),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ys_wyu@163.com。
附件1:五邑大学实验室维持费经费预算表
附件2:2017-2018-2学期实验室维持费下拨经费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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