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经2019年12月18日第12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学校调整专利年费资助,具体资助通知如下:
1. 学校资助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3年年费;3年以后,由发明人向所在学院(部)申请,所在学院(部)向科技处/社科处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筛选,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评估,评估结束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2. 学校资助海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年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由发明人自行支付。
3. 年费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自授权公告之日计算。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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