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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开展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9年11月06日 点击:[]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法治广东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致力于提出打基础、破难题、补短板、创品牌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对策性的重大研究成果,为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省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为研究对象。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专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省重大专项工作为研究对象。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一般课题。其他研究课题为一般课题。对一般课题,冠以“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名称,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者,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按照申请者条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3.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课题题目:《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指南目录》为课题的研究范围,申报题目原则上从《指南目录》所列研究范围中选择并可以对研究范围进行具体化;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指南目录》限制。

5.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6.课题的研究期限为半年。

7.正在承担国家或广东省同一或类似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8.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省委依法治省办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省委依法治省办课题。

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

(二)申请者请认真阅读《指南目录》(见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于11月18日17点前交科技处/社科处。电子版发wyskc632@126.com。

联系人:吴志锋       联系电话:3296173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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