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

2012-12-12 00:00:00 浏览次数:

一、申请条件

⑴ 已缴清主修专业学费;

⑵ 未受留校察看处分;

二、受理时间

每年5月20-31日的工作日内学生下载并填写《五邑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和申请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