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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浏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为做好五邑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00)、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信息等具体情况,特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需招生、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位点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设置复试命题组复试专家组复试保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条件和时间

1.申请参加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区考生成绩要求,即总分不低于273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7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6分

申请参加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复试的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细要求见后续发布的《五邑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2.第一批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初试上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详细安排将进一步通知。

3.后续多批复试对象为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中申请调剂皇家永利:的考生,预计安排在2024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调剂系统的通知。

注:复试和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四、复试方式和要求

1.根据初试成绩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试(含调剂)名单。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获得进入复试的遴选依据以初试总成绩择优进行排序,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全部学科专业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考生复试环节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具体情况与要求见表1

1 学科专业复试情况与要求一览表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比例

复试科目

形式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纺织科学与工程

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1.5,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1.8(招生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120%的,全部上线生源参加复试)

专业综合课

面试

1.纺纱学

2.织造学

材料与化工

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1.5,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1.8(招生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120%的,全部上线生源参加复试)

专业综合课

面试

1.纺纱学

2.织造学

3.复试总分共300分,重点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外语能力:

1)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创新潜质、一贯的思想品质行为素养和表现(思想品质考核不单独作量化评分),占50分;

2)专业素养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学习、掌握、运用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情况以及发现、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占200分;

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安排在面试中进行,占50分。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对每位考生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为算数平均分,复试专家组秘书负责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统计、汇总评分。

五、调剂说明

根据近几年招生情况,本学院的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若出现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额的情况,将招收调剂考生,详细说明请关注后续发布的《五邑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六、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用于录取的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录取顺序

首先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生,其次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最后对调剂考生进行录取。同一批次调剂考生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的录取顺序按照复试总成绩、初始自命题科目成绩、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保障和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4.联系方式: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750-3296940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370545410(QQ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纪检委员电话:13822445031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电话:0750-329695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3296291

本细则由五邑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原纺织材料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